各村、社区、综治成员单位: 根据明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明综治委【2009】01号“明光市200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结合明光街道实际,制定明光街道2009年综治工作要点。 2009年明光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深化平安建设,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强化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明光街道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 一、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不断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组织开展辖区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深入排查违法犯罪高危群体和重点人口。加强辖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和预警,严厉打击各种制假售假、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好治安防控与震慑犯罪工作。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深入开展禁毒等专项行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平安文化市场”创建,加强“扫黄打非”和禁娼、禁赌等工作,深化对自行车被盗、盗窃破坏“三电” 设施、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受设施、“黑 网吧”等突出问题的重点整治。 重点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农村大力推广使用经济适用、防范效果好的物防和技防设施。在城区继续推广以电子视频监控、防盗报警为主的技防设施。严密公共复杂场所、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构建网络化治安防范工作格局。落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安全防范措施。 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进一步推动综治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和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狠抓基层工作队伍和一线调解队伍建设。进一步宣传贯彻《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贯彻落实明光市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措施,切实解决一线调解人员的补贴问题,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大对民间矛盾纠纷和劳动争议的排查力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强化排查工作,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重点排查梳理涉及移民拆迁、土地置换、农民工返乡等引发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和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继续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零报告、责任查究等制度的落实。突出解决民生问题、涉法涉诉涉信访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三、创新服务管理体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社会管理 积极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平台,加强协管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快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建设。做好人口流出地与周边流入地的衔接配合工作,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重点做好城镇周边聚居的常住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的建档管理服务工作,预防和打击流窜犯罪。做好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巩固摸排成果,推动有效衔接管理。加强对吸毒人员的发现、管控和帮教工作。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从而到达减少重新犯罪的目的。 加强和改进涉及公共安全的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和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特种设备及安全生产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物品及枪支弹药的管理,预防和减少重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平安创建持续发展 切实加强街道综治办建设,大力推动村(社区)和企业单位等加强维稳工作站建设,加大对维稳工作站建设的督查及考评力度。大力发展群众性治安信息员、综治协管员、治安中心户长、家庭治安联系人等群防群治队伍。推动有关部门开展平安单位、平安医院、平安家庭、平安学校、平安市场等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研究制定深化行业、系统平安建设的工作措施。 五、完善综治领导责任制,健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强化综治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综治成员单位述职、情况通报等制度。认真研究制定有关工作程序和操作办法,推动组织部门和综治委对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业绩进行考核等工作,强化领导责任,切实把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和实绩于晋职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加大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和“一票否决”的力度,兑现奖惩。 六、创新工作思路,广泛开展综治宣传教育活动 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挖掘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栏、印发综治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地、各部门的先进经验。在抓好经常性综治宣传的同时,继续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结合综治宣传开展普及法律常识宣传教育、依法治理教育,重点要加大对中小学生及社会青少年的教育力度,保证每年为学校上一堂法制课,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
明光街道党工委 明光街道办事处 二〇〇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