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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方案
时间:2009-5-5 14:58:00 | 浏览:
各村、社区、综治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明光市综治委明综治委【2009】2号《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平安明光”建设的深入开展,增强平安建设的知晓率,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和平安建设工作,构建和谐明光。结合本明光街道实际,经明光街道研究,制定明光街道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月活动的主题
明光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要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为主题,大力宣传中央、省、市、作出开展平安建设战略决策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推进“平安明光”建设的重要措施和开展平安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广泛推广平安建设的典型经验,特别是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典型经验,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月活动重点
(一)把“推进平安建设”作为宣传月活动主题,加大创建“平安明光”的宣传力度。把宣传发动贯穿于平安创建工作的始终。充分运用广播、会议、宣传栏、黑板报、标语、墙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总结推广平安创建的典型经验和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从思想上形成共识,不断增强创建“平安明光”、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突出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妇女儿童保护法》等新实施的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意义。
(四)深入宣传“严打”整治斗争所取得的辉煌成果,震慑犯罪,鼓舞民心。宣传对治安混乱地区的治理和取缔邪教组织斗争及其成果等。
(五)突出宣传综治工作的典型经验,特别是群防群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综治重难点工作的经验;宣传党政领导,尤其是基层干部投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人民群众见义勇为、与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的先进事迹。
三、宣传月活动的时间安排
宣传月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阶段(3月1日一3月10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利用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动员各方面积极参与宣传月活动。
(二)集中宣传阶段(3月11日一3月25日):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展开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掀起宣传的高潮。
(三)总结阶段(3月25日一3月31日):各村、社区将宣传情况于3月31日前报明光街道综治办。明光街道将开展宣传活动情况进行总结于4月1日前上报市综治办。
四、具体要求
(一)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综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完成宣传工作任务。宣传月期间,明光街道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落实的将通报批评。
(二)宣传单位要积极参与此项活动,文艺团体要踊跃开展生动活泼的综治文艺宣传;学校要召开法制报告会;各村、社区要开设专栏集中宣传。
(三)各村、社区、单位要加大对综治宣传活动的投入,解决好综治宣传月活动的必要经费。
明光街道党工委
明光街道办事处
二〇〇九年三月五日
作者: | 信息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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